《乡镇年度城乡低保年审的工作总结》属于年度总结中比较优秀的内容,欢迎参考。
1、乡镇年度城乡低保年审的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于2015年10月10日至12月5日,历时50多天,开展了全县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在工作中优先考虑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学致贫、天灾人祸等困难家庭及时得到保障;“人情保”、“关系保”得到有效清理;“错保”、“漏保”得到有效遏制。目前该项工作已经结束,居民群众反映良好。汇报如下:
一、部署及落实
出台《XX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蒙政办[2015]24号)、《XX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民保[2015]114号)对低保核查清理的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工作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9日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下达任务,明确责任。本次低保核查清理,我县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档案完善、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整个核查清理过程,突出了 “细致细心”、“真实有效”、“规范完善”、“严格认真”四个特点。①在宣传动员阶段要求细致细心。采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确保我县所有低保户都能获知信息,及时参加核查清理复核;②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真实有效。对2015年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部入户复核,乡镇包村干部、联系领导全程参与所在村城乡低保户的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有记录、调查人与低保户在其住房前拍照片存档)。③在档案完善阶段要求规范完整。对在册低保户实行一户一档、编号管理;同时及时准确地把低保数据录入到全国低保平台信息系统。④在检查验收阶段要求严格认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督促整改。
二、结果及成效
本次核查清理对子女有赡养能力的、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的、生活条件转好超出低保标准的、群众反映较多的低保户进行重点核查。据统计,在审核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8900 户47479 人,审核后共取消4100户6019人,占审核前人数的12.7%。同时,通过本次入户核查摸排,全县拟新增纳入低保1006户1490人。通过核查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净化了工作环境,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问题及分析
(一)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享受低保的现象较多。在农村一部分
老年人在自己失去劳动能力之后,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存在向政府求助而不依靠子女赡养的观念。特别是在患病之后,为了得到政府的医疗救助,想法设法获得低保。
(二) “人情保”和“关系保”现象存在。有些村干部没有坚持原则,不通过民主评议,或者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而是草率估计,随意填报。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较大,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三)低保对象的收入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如何界定居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居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四)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环节有待规范。一是不按规定履行受理、调查、评议、审核程序,随意简化办理程序指定低保对象。二是有的村组干部没有及时做好宣传,出现“错保、漏保”现象,使其少数应保的对象没有得到及时上报。三是乡镇民政部门人员少,对各村的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不能进村入户逐一审查识别,导致少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
(五)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低保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主动退保的几乎没有。低保人数众多,监管不能及时到位,使低保家庭因人员变动、收入超标等不再符合保障范围时不能及时取消。
(六)城南保障房(金蟾、万顺)小区有部分群众反映户口已从城关镇迁至庄周办事处,但是庄周办事处回应该小区不属于庄周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群众申请救助不予受理;有部分享受低保的特殊群体,如乡镇政府建设失地家庭、信访维稳对象、社会闲人等,时常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其产生的负面效应都是对低保相关规章制度的挑战。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将城乡低保政策和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编写成宣传材料,下发到各乡镇、各村(居)委会,让广大居民群众知晓低保政策支持低保工作。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城乡低保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统一规范备案内容、明确近亲属范围、细化备案流程、强化管理措施。县级民政局对备案对象逐一核查、严格管理。
(三)积极推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保证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四)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要求乡镇对城乡低保对象落实100%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张榜公示制度,确保低保审核审批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五)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并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对违规办理低保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六)政府协调庄周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及申请城乡低保应在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受理该小区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关于部分特殊群体享受低保问题,应依据低保政策,对有劳动能力而拒绝劳动、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家庭人均收入明显超标的坚决予以取消。
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是认真贯彻低保政策,实现低保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措施,我们将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性灾难造成家庭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乡镇扶贫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工作总结
民乐村在进行进农房重建工作同时,开展了“扶贫资金集中、股份经营”这种农村扶贫发展模式的尝试和探索工作。
项目力图突破制约农村发展的人力、资金、生产与组织形式等方面的瓶颈,希望在当地政府和外来机构的支持下,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在尽快完成民房重建和村庄基础建设的同时,让项目点民众拥有并管理外来资金、组建经营管理团队,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找到合适的生产、组织和管理形式,在社会和市场的竞争中成长并获取自己的利益。
判断与假设
基于原有的农村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外来的机构都不太可能在一个村庄进行持续的时间、资金、人员的投入。村民要致富、村庄要发展靠的还是他们自己。在外来机构撤走之后,能留下来的成绩一般是项目产生的水、路等一些基础设施及相关硬件产出。而外来者最为关心的各种制度、条例、运作机制,很多是挂在墙上,留在报告里,跟村民的实际生活关系不大,在执行中往往容易走样。在以往的很多数扶贫项目中,ngo、当地政府、项目村及村民是最主要的利益相关方。但项目村和村民一般只是作为信息、人员和场地的提供者而被动存在,ngo和政府的需求往往被摆在了第一位。
而市场改革中推行的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扶贫模式往往有以下几个限制:
一、很多贫困村本身并没有发展规模产业的资源禀赋以及社会经济基础;
二、村庄及村民很多现实而直接的诸如小额资金、村民就业需求容易被排除在外,对普通村民的意义不大;
三、农民只是作为土地上的打工者,原有的主体性丧失,潜在利益受损;
四、规模产业项目见效慢,风险高,与现存的小农户为主的经济社会制度结合难度大,农户的参与性受到限制;五、外来的项目经理人较难在本地扎根,经理人较多的选择与需求可能导致其追求短期效益。
农村生活的人群在生活方式、情感、行为选择等方面往往与有城市教育背景的农村工作者有很大的不同。相对于村民来说,外来者(政府、企业或者项目援助方)作为项目的主导者,资金的提供方,规则和权力的主要制定者,并不能很好的理解、认同在农村实际运行、并且已经为农户掌握的规则和秩序。出于工作的惯性和项目整体的考量,农户往往被要求按照外来者的方式来行事。但逻辑合理、在大城市被证明为有效的规则或方式有可能不符合村庄实际,不被农户认可,并且很难为村民掌握。如果非要农民执行这样的命令,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项目的效果也容易打折扣。
成效和社会影响
总体来看,民乐村项目目标基本达成,但经济项目的盈利则需要更多的时日。
民房重建方面,到20xx年9月份,共发放民房重建补助资金1018.61万元,其中政府资金850.8万元,基金会资金167.81万元。民乐村新建农房511户,1388人;加固6户,25人。到20xx年10月初,全村517户重建的新房全部建成,村民们陆续搬入了新居。
产业发展方面,合作社现有民富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普惠缘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分别生产食用菌、獭兔等产品。20xx年度,食用菌项目实际投入120万,生产菌包20万棒,完成销售收入25万元。獭兔项目一期投入100万元,其中合作社投入70万,外来经理人投入30万元。獭兔项目以生产獭兔种兔为目标,预计年生产兔种3万只,年销售收入300万元。另有肉兔试验项目实现销售收入4.5万元,已基本实现盈亏平衡。产业项目提供了30个就业岗位。
社区建设方面,以村活动中心为平台,老人念佛、妇女跳舞、小学生夏令营以及刺绣培训、电影放映等活动拓展了项目内容、丰富了村民日常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民对整体项目的认同水平,为经济项目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支持。阳光社区中心项目的落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社工团队以及社会资金的进驻也将更好的促进民乐村的社会发展。
合作社作为组织和治理的平台,是民乐项目发展的主体。合作社在这两年经历了理事长辞职、会计人员改聘、经理人解聘诸多变动。理事长、财会人员也由原来的兼职改为专职,保证了合理的人力投入。原来村两委与合作社的紧张、相互推脱、指责的现象也由于理事长人员的调整得以改善。本地村民对合作社与产业项目的拥有感和认同感的逐步增加。合作社的例会,理事会、监事会、财务制度也得到了坚持和完善,会议的效率与决策能力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人员与制度的本土化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经验及建议
从民乐村的实践看,在农村推行项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不能急功近利,要有与农户共同发展的决心和毅力。
农村的扶贫和发展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农村的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在时间、人员上必须有足够的投入。
项目开展需了解项目原有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条件。
需充分尊重当地村民的行为方式、认知和态度。是非对错需要在具体的环境中做具体的判断。在组织及人员的安排上,外来人员最好能有人与当地村民生活在一起,能真正在农村生活,了解、接受并认同当地人的生活、情感。教育和改造的任务和效果对农民和外来人员是相互的。
外来机构的权力需要平衡和制约
外来的支持往往不可持续,且本身具有较大的利益需求,可通过财务公开等制度约束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达到共同监督、协同发展的目的。需要花大力气通过支持本地团队正在实践中成长并担任主要责任。政府应创造条件支持青年人(创业青年村民、村官、大学生志愿者等)到农村工作。
经济项目的选择上要求稳、求实效,最好从小项目入手
不能太注重创新性,避免经济上大的亏损。项目需从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项目的前期成效会影响项目参与的判断与选择,信心很重要。
农村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是必要的
需要充分发挥村民本身的力量,但这并不意味着订立工作目标后把工作都推给干部和村民。经济、组织工作往往镶嵌在农村的日常生活和情感网络之中。针对农村集体经济薄弱、人心涣散的不利局面,有必要重建并发挥新型农民合作社的作用。合作社内部必须要有合适的激励机制。作为独立法人,要明确合作社与村两委的权责与界限。组织(合作社和村委会)财务与管理需公开、透明,并适当考量村民民主参与的组织、金钱、时间与情感成本。
农村发展需要国家与社会加强投入
在农村不一定都种地,种地不一定都挣钱。小农经济能低成本保证农产品。农村发展需要国家与社会加强投入,创新社会建设,以便促进农民就业、创业。需要提高农村在地组织对农村公共服务的自我供给能力。政府应鼓励和支持农民及其联合体分享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共同成果。
3、城乡低保年终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于20xx年10月10日至12月5日,历时50多天,开展了全县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在工作中优先考虑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学致贫、天灾人祸等困难家庭及时得到保障;“人情保”、“关系保”得到有效清理;“错保”、“漏保”得到有效遏制。目前该项工作已经结束,居民群众反映良好。汇报如下:
一、部署及落实
出台《xx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蒙政办[20xx]24号)、《xx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民保[20xx]114号)对低保核查清理的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工作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9日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下达任务,明确责任。本次低保核查清理,我县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档案完善、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整个核查清理过程,突出了“细致细心”、“真实有效”、“规范完善”、“严格认真”四个特点。
(一)在宣传动员阶段要求细致细心。采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确保我县所有低保户都能获知信息,及时参加核查清理复核;
(二)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真实有效。对20xx年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部入户复核,乡镇包村干部、联系领导全程参与所在村城乡低保户的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有记录、调查人与低保户在其住房前拍照片存档)。
(三)在档案完善阶段要求规范完整。对在册低保户实行一户一档、编号管理;同时及时准确地把低保数据录入到全国低保平台信息系统。
(四)在检查验收阶段要求严格认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督促整改。
二、结果及成效
本次核查清理对子女有赡养能力的、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的、生活条件转好超出低保标准的、群众反映较多的低保户进行重点核查。据统计,在审核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8900户47479人,审核后共取消4100户6019人,占审核前人数的12。7%。同时,通过本次入户核查摸排,全县拟新增纳入低保1006户1490人。通过核查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净化了工作环境,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问题及分析
(一)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享受低保的现象较多。在农村一部分老年人在自己失去劳动能力之后,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存在向政府求助而不依靠子女赡养的观念。特别是在患病之后,为了得到政府的.医疗救助,想法设法获得低保。
(二)“人情保”和“关系保”现象存在。有些村干部没有坚持原则,不通过民主评议,或者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而是草率估计,随意填报。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较大,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三)低保对象的收入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如何界定居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居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四)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环节有待规范。一是不按规定履行受理、调查、评议、审核程序,随意简化办理程序指定低保对象。二是有的村组干部没有及时做好宣传,出现“错保、漏保”现象,使其少数应保的对象没有得到及时上报。三是乡镇民政部门人员少,对各村的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不能进村入户逐一审查识别,导致少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
(五)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低保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主动退保的几乎没有。低保人数众多,监管不能及时到位,使低保家庭因人员变动、收入超标等不再符合保障范围时不能及时取消。
(六)城南保障房(金蟾、万顺)小区有部分群众反映户口已从城关镇迁至庄周办事处,但是庄周办事处回应该小区不属于庄周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群众申请救助不予受理;有部分享受低保的特殊群体,如乡镇政府建设失地家庭、信访维稳对象、社会闲人等,时常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其产生的负面效应都是对低保相关规章制度的挑战。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将城乡低保政策和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编写成宣传材料,下发到各乡镇、各村(居)委会,让广大居民群众知晓低保政策支持低保工作。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城乡低保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统一规范备案内容、明确近亲属范围、细化备案流程、强化管理措施。县级民政局对备案对象逐一核查、严格管理。
(三)积极推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保证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四)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要求乡镇对城乡低保对象落实100%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张榜公示制度,确保低保审核审批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五)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并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对违规办理低保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六)政府协调庄周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及申请城乡低保应在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受理该小区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关于部分特殊群体享受低保问题,应依据低保政策,对有劳动能力而拒绝劳动、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家庭人均收入明显超标的坚决予以取消。
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是认真贯彻低保政策,实现低保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措施,我们将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性灾难造成家庭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4、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度,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环境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环境治理实现常态化全域覆盖,群众人居环境、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现将20xx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王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镇党委政府将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统筹安排,由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促进办)负责全面协调和督促,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环境污染治理作为居家安全的重要子项,定期研究、分类推进,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牵头、社区负责、全民参与”的长效治理机制。
二、持续治理,成效显著
年初,镇政府即制定了《王村镇20xx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分阶段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和镇辖部门进行考核评比,做到了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环境治理工作实行镇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段),镇政府与村(社区)、企业、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全面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一)持续推进“五乱”治理方面
一是加强卫生清扫保洁。落实7名环卫保洁员、2名清运人员,全天候开展集镇卫生清扫保洁,每月进行绩效考评,保证集镇卫生整洁。结合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将农村干道卫生承包,落实专人定期保洁,镇垃圾车定期清运,保障农村垃圾及时收集转运处理。
二是积极改善环卫设施。结合集镇大桥建设、防洪治理工程,改造集镇垃圾池4个、排水沟180米,添置垃圾桶4个,硬化市政人行道400多平方米,维修市政路灯12盏。
三是加大车辆乱停乱放查处力度。科学规划停车位,醒目画设停车标线。镇交管办会同三江中队联合执法12次,查处违规停放车辆17辆。交通安全劝导员、社区网格员每天定时到集镇进行交通劝导,规范老街车辆停放,确保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入栏,机动车停放归位。
四是加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等设置管理。保洁人员在维护环境卫生的同时,不定期清理“牛皮癣”等小广告,基本杜绝乱贴乱画现象。规范悬挂标语,定期对广告牌、宣传栏和过期标语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是加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王村大桥新建工程、汇龙苑小区等建筑工地均实行围栏施工,施工计划、管理人员、工作制度上墙,工地管理秩序井然,杜绝车辆带泥进出。加强建筑施工规划管理,防止违章搭建。
(二)环境污染治理方面
一是加强中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投入资金13.5万元,组织专业打捞队对茫溪河、黄钵河河面、河滩垃圾、漂浮物、水莲花、水白菜进行打捞,动员干部和党员开展义务打捞、河道保洁活动,及时清理河道漂浮物和垃圾,保持河道洁净畅通。
二是强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已完成征地工作,管网铺设结合防洪治理工程同步进行,目前已铺设污水管1000多米。强生养殖场鸡粪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重点养殖场配套建设有标准化沼气池、化粪池,杜绝了粪便和污水直接排放。
三是加强集中饮用水源管理。集镇供水改接马踏集中供水后,设置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将黄钵河作为饮用水源保护,建立健全标志标牌,加强保护区内养殖场管理,防止粪便和污水排放河道,污染水源和环境。同时,组织人员清理河道内水葫芦、水白菜等水生植物,保持水源洁净。
(三)城乡垃圾治理方面
一是加强集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为保障集镇窗口形象,由社区牵头管理,组织集镇9名保洁员和清运人员,开展集镇卫生全面清扫和定期巡扫,保证集镇垃圾日清日洁。同时,重点加强市场、学校、医院等单位卫生治理,始终保持常态保洁。
二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写进村规民约,新建标准化垃圾池110个,专兼职保洁人员21人,各村均设有再生资源回收点,建立健全并全面实施“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户及时被清运到乐山垃圾场集中处理。
三是开展春节和重点节庆城乡卫生突击整治。为突出治理重点,配合县治理办开展专项行动,坚持周末打扫除,组织陈年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和旅游环境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工作安排、督查、通报“三位一体”。今年,全镇累计开展村(社区)、镇辖部门专项督查6次,发现问题点260处;完xx县治理办督查交办通知6件次,全部交办治理到位。
(四)三线环境治理方面
一是加强公路沿线环境治理。加强对g213线、s305线沿线环境卫生治理保洁,各企业、加油站点、农户等做好门前“三包”,教育引导农户做好农村“三乱”治理。重点加强对杨家河聚居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理,搞好转盘草坪和公厕管理,全年新增g213线、s305线、马王路交通警示标志43处,为来往群众提供良好服务。同时,配合路政、运管、交管等部门,对货运车辆抛洒滴漏问题进行查处;与鑫诚物流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辖区货车管理。
二是加强河道沿线治理。组织小桥村专业打捞队,定期对茫溪河河道水莲花、水白菜等水生植物和漂浮垃圾进行清理打捞,保持河道整洁畅通。
三是加强旅游干线绿化美化。在g213线、s305线沿线实施绿化美化和景观改造,新种植摇钱树、绵竹等绿化植物100余亩、20000多株,实施农户风貌塑造15户。
四是规范公路沿线广告设置。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对沿线广告牌进行排查整治,配合交通局、城管局对境内沿线违法设置广告牌进行清理。
(五)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实施茫溪河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提高行洪能力,保障老街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0%,正抓紧实施老街段攻坚改造。
二是实施王村大桥新建工程。工程自今年9月份进场,目前已完成所有基桩浇筑和引导开挖。
三是实施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管网工程与防洪治理工程同步实施,站场已完成征地、勘察和设计工作,预计明年6月底前全面竣工。
四是实施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杨家河等6个村实施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水平。
五是加强农村断头路、联网路建设。实施农村一事一议项目,硬化3条2.6公里断头路。
六是实施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新造林2042.52亩,成活率达85%以上,硬化林间道2公里,建成小桥村林竹种植示范片1个、面积165亩。
七是加强农村设施管护利用。用好用活60万元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资金,实施建设类项目39个、管理服务类项目31个,对乡村公路定期管养维护,保障洁净卫生、畅通安全。
(六)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一是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农村沼气池建设和沼气综合利用技术,新建沼气池15个。在全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农药绿色防控技术,切实减少农村化肥、农药面源污染。
二是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关停排放超标养鸭场2个,强生养殖场鸡粪处理厂正常投入使用。
(七)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机制建设。不断探索创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各村(社区)签订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社区与社区住户、商铺、摊点签订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门前五包”、“院内四自”责任书》。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壮大保洁队伍,提高保洁人员待遇,做到了定时清扫、定时清运、定时填埋、常态维护。
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在坚持按标准征收垃圾清运费基础上,建立环境治理与集镇维护经费保障机制,所有城维费专款专用,公共运维项目优先安排环境治理,保障环境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全镇营造起“人人关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人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共建“山清、水秀、地干净、物整洁、人文明”的美丽王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镇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占道经营现象有反弹。集镇坐商不归店,时有出摊经营、占道经营现象;游商打游击,随地摆摊设点,影响市容环境和秩序;老街段街面狭窄,停车不规范,时有堵塞交通现象。
二是茫溪河水葫芦治理难度大。由于我镇处于茫溪河井研段末端,分支小河流较多,上游来水富营养化,水葫芦、水白菜生长速度极快,打捞速度赶不上生长速度,很难有效及时清理河面疯长的水莲花。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美丽发展,我镇将继续增添工作措施,努力改进不足:
一是强化保洁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保洁人员综合素质和责任意识;
二是下大力气整治集镇占道经营现象,规范经营行为;
三是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杂物乱堆乱放现象,营造整洁环境;
四是加大茫溪河污染治理和河道保洁工作力度;
五是持续开展“五乱”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是配合开展各项专项治理行动。
5、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
xx年,全镇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以来,按照“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美化村容村貌”的总体要求,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入手,把综合整治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灾后农房重建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镇城乡环境得到初步治理,全镇环境综合质量大为改观。
一、城乡综治工作情况介绍
(一)“机制”进一步健全。
1、管理机制。一是组建了环卫队、整治督导队、帮导劝导队和村民自治队。二是召开了镇场镇居民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自治章程,建立了执法队。为规范场镇环境卫生秩序整治,建立了长效机制。
2、考核机制。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落实了“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并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将镇机关干部、场镇单位和各村干部工资每月挂30%作为奖惩。
3、投入机制。实行“群众自筹、上级补助、户主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并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综合整治。
(二)“面”上工作整体推进。
一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通过规划,合理设置停车区域17处,规划停车场1处,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取缔了多年以来形成的以街代市、占道经营的行为,逐步形成了“坐商归店、流商归市”的格局。
三是强化镇容村貌治理工作,栽植绿化树3280余株,新投放果屑箱185个,建立垃圾池36个,添置垃圾清运车1辆,垃圾转运车24辆。
四是规范建设行为,开展乱搭乱建专项整治,共拆除乱搭乱建131处,清理广告乱贴乱画450余处。
五是以“清洁化,优美化,秩序化,制度化”为标准,累计“清垃圾、清杂物、清污水、清污泥”2635处,“四清”面80%;“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房”1730余间,“五改”率73%;“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电话”村(居)达11个,“五通”率100%。
(三)“点”上工作亮点突出
1、农房风貌大为改观。
按照“川西民居”的总体定位,集中对“三盐公路”沿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场镇周边1280余户农房进行了农房风貌提升,并结合米枣产业特点,在风貌设计上彰显了米枣专业镇特色,凸显“中国米枣之乡”品牌。今年又将崭山、永联村120户农房纳入特色风貌提升整治范围,相关农户也积极支持此项工作。到目前,进展顺利。
2、“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府的要求部署,我镇及时启动创建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动员,全力推进,全镇有1个村(崭山村)纳入此次创建工作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村庄规划水平进一步提高。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打造米枣产业专业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
(2)特色民居风貌进一步凸显。按照“川西民居”的总体定位,并结合米枣产业特点,组织实施农村民居设计和特色风貌控制设计,在风貌设计上彰显了米枣专业镇特色,凸显“中国米枣之乡”品牌。
(3)村庄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合理布局通村及村内路网,做到主次分明,硬化整治村内主要干道11.8公里,着力完善了给水、排水系统。新建垃圾池12个,新设果皮箱23个,对生活垃圾等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因地制宜地净化处理生产和生活污水。
(4)村容村貌进一步美化净化。健全保洁制度,配备名专(兼)职保洁员,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率达到95%,新建沼气池52口,清洁能源普及率达60%;种植绿化树1086株对农户庭院、主要道路实现绿化。
(5)文明乡风逐渐形成。大力开展“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全村共评先“星级”文明户36户,五好家庭户16户。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宣传普及文明、卫生常识,大力倡导健康文明行为方式和良好卫生习惯。并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来推进村庄环境治理,全村上下逐渐形成了讲文明、爱卫生的新风尚。
(6)环境主要指标进一步提高。全村绿化覆盖率达到90%,农户卫生厕改造率达到88%,村内道路硬化率达到96%。
二、主要做法
(一)抓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为扎实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镇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部署、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工作组、规划设计组、综合协调组、质量安全监管组,明确了各组的职责、任务、整治的重点及区域。各村(居)也建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了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规划制定,明确目标
1、制定了《永新镇场镇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总的要求,充分听取县规划、建设、旅游等各方面意见,坚持高标准规划原则,以超前的理念,创新的思维,编制出具有可行性、前瞻性和体现米枣之乡特色的《永新镇场镇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2、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特色产业镇、新农村建设示范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按照“一核两区一线”(以场镇建设为核心样板;以崭山、永征村为示范区;以“三盐”公路沿线为标准)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布局,与新农村建设的“两区四园”(以崭山旅游观光区、永联特色养殖区为主线,建设米枣科技示范园、梨香园、核桃园、莲花观赏园)紧密结合同规划、同建设。
(三)抓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一是镇党委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各村通过召开党员会、村组干部会、群众会等形式,认真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内容和相关要求,使之家喻户晓。二是通过标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文明行为、文明理念、文明方式宣传到千家万户,发动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并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行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从而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抓示范带动,整体推进
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以点带片,整体推进的思路。根据综合治理的内容及要求,以院落或相关区域为重点,组织部分积极性高、有代表性的农户先行实施,通过示范点带动,促进工作的整体推进。一是在崭山村和永征村整治硬化武引农毛渠3公里,红层打井20口,建集雨节灌池9口,建设沼气池30口,建临时堆放垃圾池19处,增设集中垃圾填埋场2处,硬化居民院坝1200平方米。二是集中对“三盐公路”沿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场镇周边1280余户农房进行了农房风貌提升,并结合米枣产业特点,在风貌设计上彰显了米枣专业镇特色,凸显“中国米枣之乡”品牌。三是充分发挥场镇居民、驻镇单位在环境整治工作中的作用,狠抓关键部位的整治,重点抓好场镇主干道路、场镇道路出入口、农贸市场的整治,特别是对场镇、村居及住房集中区内部、背街小巷、镇村结合部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
(五)抓机制建设,逗硬奖惩
形成了“健全一套班子,细化两个目标,完善三项制度”的长效机制。
1、健全一套班子: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
2、细化两个目标:
一是细化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和要求。
二是细化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和区域。
3、完善三个机制:
一是投入机制。实行“受益者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投入办法,通过“群众自筹、上级补助、户主投入”的方式,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综合整治。
二是管理考核机制。落实了“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机制。
三是责任追究机制,将镇机关干部、场镇单位和各村干部工资每月挂30%作为奖惩。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村社干部认识不到位,部份群众积极性不高。
二是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还有侍进一步探索和创新。
三是因资金紧张,难以形成特色和亮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加大整治力度,使全镇城乡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2、进一步落实城乡环境整治的办法、措施,加大督促考核力度,积极探索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3、进一步克服城乡环境整治中的不良倾向,切实抓好整治治理工作,确保全镇城乡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6、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以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以"素质提升、三城同创"为总体目标,以创建和谐新宁、提升新宁人居环境为目的,采取"全镇动员,全民参与,分级负责,集中治理,长效管理多种方法和措施,深入开展了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的环境治理行动,切实为新宁人民营造出了清洁、整齐、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思想统一,做到任务明确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惠民工程、环境工程、管理工程、作风工程,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党和政府的的良好形象、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一)通过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过程中,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党委会、全体镇干部会、社区干部会、村社干部会、各单位负责人会讲解环境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对工作开展做了详细安排,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思想认识,增强了开展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成立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为了更好的加强对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有效开展我镇环境治理工作,专门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环境治理工作具体开展。组织全体镇干部、村(居)干部分成六个小组,将新宁镇及各村分为六片,各组由副职领导带队,分片长期包干负责。
二、措施有力,狠抓落实
(一)乡镇场镇
1、长效机制建立
镇党委、政府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统筹推进,调整了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办公室;依据新宁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长效管理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逐步建成了桥亭、万花岭、孙家沟、林桐山四个村的新村聚居点,按照"属地管理、包片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固定投入按35个卫生公益岗位、各村人均10元及政府自筹共计7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市场化保洁服务,落实了镇辖环境治理工作职责,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我镇环境治理工作无反弹现象的发生。
2、五乱治理巩固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相关文件的总体要求,以“讲文明、树新风、爱卫生、促和谐”主题月活动、文明劝导活动,为载体,大力倡导全镇人民讲文明、树新风,提高文明程度及素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场镇垃圾乱扔、车辆乱停、乱摆摊点、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等五乱现象违章行为的纠正。坚持每周集中开展一次宣传,开展一次文明劝导,集中开展一次整治,提高城乡居民对营造美好环境利于民的认识,告知、教育、劝阻、制止,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共劝导垃圾乱扔600余起,车辆乱停乱放450余处、纠正乱摆摊点180余起,清除牛皮癣600处、工地乱象30余处,切实营造出了清洁、整齐、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
3、基础设施建设加强
新村建设。今年来,我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四个新村聚居点:建设完成了桥亭新村聚居点一期工程,正加快建设二期工程,已成为温泉黄金旅游线上一个新的乡村旅游景点;万花岭、孙家沟新村聚居点已建成;林桐山新村聚居点已初具规模,正加快建设中。
通村公路建设。投资2000万元,实施通村路硬化工程约50公里,有力的提升了我镇道路通行能力,解决了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质的运输问题,美化了环境。
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余万元对胡家沟河道进行了清理,投资3万余元对全镇355口垃圾池进行维护。
4、日常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充分运用宣传标语、宣传队、文明劝导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卫生常识、治理工作动态以及典型经验等。
二是对陋习和不文明现象及时劝导和制止,营造人人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城乡居民转变生活方式,改善生活环境,提升文明素质,激发和调动群众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积极配合县国土、建设等部门加大“两违”整治力度,结合新村聚居点建设的宣传、发动有效的控制了辖区内的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截止目前,报道治理信息12篇,制作展板16块、标语22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并按时按要求全面完成了治理信息及报表资料报送。
(二)乡镇村庄
1、村庄规划建设管理
一是我镇配合交通路政、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夹道建设,坚决杜绝新审夹道建设用地;
二是完成全镇的村庄规划任务,新村聚居点建设纳入全镇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在建设“四项制”的基础上严格资金监管,充分体现了川东北地区农村风光、地域特殊的民俗文化,按照宜散则散、宜居则居、既见新房、又见新村的原则,扎实推进新村聚居点建设工作。
2、“四化”达标村建设与管理
我镇严格按省“四化标准,分类指导”的要求。加强各部门协调,广泛组织群众,形成以镇党委政府主导、村组落实、群众主体"的工作运行机制。不定期督查村庄环境治理达标工作,加强达标创建工作日常监督,对工作不力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指导和监”督村庄彻底治理卫生死角,建立卫生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工作机制,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积极引导群众制定“四化"建设成果的维护措施和制度,制定各类“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的长效机制和各类村规民约、公约,确保了我镇“四化达标村”环境卫生长效巩固。
7、乡镇年度城乡低保年审的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于2015年10月10日至12月5日,历时50多天,开展了全县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在工作中优先考虑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学致贫、天灾人祸等困难家庭及时得到保障;“人情保”、“关系保”得到有效清理;“错保”、“漏保”得到有效遏制。目前该项工作已经结束,居民群众反映良好。汇报如下:
一、部署及落实
出台《XX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蒙政办[2015]24号)、《XX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民保[2015]114号)对低保核查清理的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工作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9日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下达任务,明确责任。本次低保核查清理,我县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档案完善、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整个核查清理过程,突出了 “细致细心”、“真实有效”、“规范完善”、“严格认真”四个特点。①在宣传动员阶段要求细致细心。采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确保我县所有低保户都能获知信息,及时参加核查清理复核;②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真实有效。对2015年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部入户复核,乡镇包村干部、联系领导全程参与所在村城乡低保户的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有记录、调查人与低保户在其住房前拍照片存档)。③在档案完善阶段要求规范完整。对在册低保户实行一户一档、编号管理;同时及时准确地把低保数据录入到全国低保平台信息系统。④在检查验收阶段要求严格认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督促整改。
二、结果及成效
本次核查清理对子女有赡养能力的、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的、生活条件转好超出低保标准的、群众反映较多的低保户进行重点核查。据统计,在审核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8900 户47479 人,审核后共取消4100户6019人,占审核前人数的12.7%。同时,通过本次入户核查摸排,全县拟新增纳入低保1006户1490人。通过核查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净化了工作环境,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问题及分析
(一)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享受低保的现象较多。在农村一部分
老年人在自己失去劳动能力之后,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存在向政府求助而不依靠子女赡养的观念。特别是在患病之后,为了得到政府的医疗救助,想法设法获得低保。
(二) “人情保”和“关系保”现象存在。有些村干部没有坚持原则,不通过民主评议,或者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而是草率估计,随意填报。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较大,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三)低保对象的收入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如何界定居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居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四)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环节有待规范。一是不按规定履行受理、调查、评议、审核程序,随意简化办理程序指定低保对象。二是有的村组干部没有及时做好宣传,出现“错保、漏保”现象,使其少数应保的对象没有得到及时上报。三是乡镇民政部门人员少,对各村的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不能进村入户逐一审查识别,导致少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
(五)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低保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主动退保的几乎没有。低保人数众多,监管不能及时到位,使低保家庭因人员变动、收入超标等不再符合保障范围时不能及时取消。
(六)城南保障房(金蟾、万顺)小区有部分群众反映户口已从城关镇迁至庄周办事处,但是庄周办事处回应该小区不属于庄周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群众申请救助不予受理;有部分享受低保的特殊群体,如乡镇政府建设失地家庭、信访维稳对象、社会闲人等,时常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其产生的负面效应都是对低保相关规章制度的挑战。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将城乡低保政策和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编写成宣传材料,下发到各乡镇、各村(居)委会,让广大居民群众知晓低保政策支持低保工作。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城乡低保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统一规范备案内容、明确近亲属范围、细化备案流程、强化管理措施。县级民政局对备案对象逐一核查、严格管理。
(三)积极推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保证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四)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要求乡镇对城乡低保对象落实100%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张榜公示制度,确保低保审核审批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五)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并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对违规办理低保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六)政府协调庄周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及申请城乡低保应在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受理该小区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关于部分特殊群体享受低保问题,应依据低保政策,对有劳动能力而拒绝劳动、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家庭人均收入明显超标的坚决予以取消。
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是认真贯彻低保政策,实现低保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措施,我们将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性灾难造成家庭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8、城乡低保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xx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5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城乡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20xx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镇民政科的支持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20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镇城乡低保保障总对象1549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xx年我镇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10户30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xx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万元。
(四)20xx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2户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1180户、1549人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xx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六)20xx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汇总、上传工作。
(八)20xx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九)20xx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杜村党总支有些村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180户1549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乡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
9、城乡低保年度工作总结
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民政办的支持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现将XX年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做出如下总结:
一、城市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XX年城市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础上,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有序推进,城市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局对我县城市低保保障对象4242人,发放城市低保保障金7136513元。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XX年我局通过县、乡、村(社区居委会)三级对原享受城市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24户24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停发保障金累计4223元。对核查中发现保障金过低确实无法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的3户3人给予了提高保障标准,3人月增140元。使我县城市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XX年我局对享受城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489户489人给予了城市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07.47万元。
(四)XX年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城市低保名额200人,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局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市低保200人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共计:136户,157人),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新增200人城市低保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公开网上进行了网上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县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XX年我局与××县劳动就业局取得联系对公益性岗位中享受城市低保的人员19人进行核对,将享受城市低保又在公益性岗位中领取工资的低保对象人员花名册交各乡镇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已超过低保标准的人员给予了停发保障金。
(六)XX年我局对城市低保档案的管理,对新增及停发人员的档案建立做到了及时、准确,逐步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使查阅更加方便简捷。
(七)XX年我局对城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75户75人给予了城市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23450元。
(八)XX年我局完成了城市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发放、汇总、上传工作,按月按质按量上报了城市低保信息数据。
(九)XX年我局共接待城市低保工作方面群众来访100多人次,对来访群众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及时妥善答复。
(十)XX年我局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了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申请享受城市廉租房调查审核43户。
二、农村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XX年农村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础上,始终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开展。现将XX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全县共有五保户3026人,农村低保对象23626户36461人,完成发放五保保障金累计477.7万元(其中:集中供养165人24.7万元,分散供养2861人453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2610.8万元。
(二)XX年,我局对全县农村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40402户40402人给予了农村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46.8万元。(其中:资助参合39487人次,支出救助金79万元。)
(三)XX年我局对农村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应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12户12人给予了农村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0000元。
(四)XX年我局对锦屏镇敬老院省级资助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进行监督,目前已完成1.31千米入院道路硬化及12千米饮水工程,主体楼建设已完成二层墙体支砖,准备浇灌二层板面。
(五)XX年针对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我局相关股室草拟了《××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并上报局党组在局务会上讨论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于XX年9月27日会议研究通过。
(六)XX年全县十三个乡镇全面完成农村低保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七)XX年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农村低保名额400人,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局对辖区内十三个乡镇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乡镇,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八)XX年我局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260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十人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政协委员2人,人大代表26人所提议案、建议、意见给予书面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县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市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827户1945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虽然XX年增加低保名额200人但是上述情况任然得不到有效缓解。
(二)社区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市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区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而乡、镇、社区一级几乎没有低保工作专职人员,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直接影响到低保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