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执行局司法见习总结

《上半年执行局司法见习总结》属于年度总结中比较优秀的内容,欢迎参考。

上半年执行局司法见习总结

1、上半年执行局司法见习总结

  为期一个月的见习在3月8号结束了,总体感觉还是挺充实的,有活的时候干活,没活的时候看书看漫画听歌,反正就是杂七杂八的事都干过的样子。最初被分到执行局的时候是很不高兴的,因为推荐信见习表都没带所以本来心情就不爽,加上想去刑事庭学点有关刑事案件方面知识的美好愿望没有实现,所以就有点暴躁,还打电话给朋友顺便抱怨了一下。

  进入执行局之后一段时间发现确实在这里学不到什么书本或者理论方面的知识,不过相应的这个部门是这个法院里面最接地气的。每天面对裁判生效后来找法院理论的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每天作为执行员助理帮助处理各种不愿执行的案件,有了或深或浅的一些感受。

  说执行局接地气,一是因为执行员们和基层法院的当事人们直接面对面,当事人的不满不解等等各种情绪都是我们直接处理;二是因为相当多的当事人都属于法盲或者半法盲,只是凭借自己的感情来判断执行员处理事情的'对错,从来不会考虑所谓的“程序问题”,在他们看来只有自己的是对的,这种情况下你就得不厌其烦的一遍遍地告诉他们为什么要执行,为什么按照程序来,有些时候不得不和他们吵架,是的,真是吵架;三是最讨厌的原因,部分被告属于无赖类型,拒不执行生效的裁判,而很多情况下仅仅强制执行是根本无法解决问题的。这时候你就不得不面对来自胜诉方的压力,而且你没有任何借口为自己开脱。在这里可以相当充分地感受到我国现阶段最基层人民的法律素养究竟如何,充分体验一把人情世故。

  正所谓百闻不如一见,无论自己从多少人那里听过多么生动的关于法律素质方面的描述,还是抵不过自己投身于这项辛苦的工作中感受的多。每天的日记也记下了每天不同的感受,所以很不舍得把日记交上去,因为一旦交上去就再也回不来了,以后也没有机会再回顾,也就不能“温故而知新了”。开学之后向院里面建议下能不能退还吧。

  想就着几种我认为典型的人群谈一下一个月以来产生的收获与疑惑。

  第一种人:一个农村的原告大妈在我到执行局的第二天大吵大闹,让执行局的执行员赶紧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拘留被告。原告与被告是夫妻,因为生活方面的各种原因离婚,判决原告胜诉,被告支付原告请求的费用(抚养费抚育费等等),但是被告在打官司数个月之前就被原告闹得丢了工作,现在自己都在靠亲戚地接济过活,所以就算这边想强制执行也没有办法。但是原告坚持要法院拘留被告,根本不听别人说话。这个人我认为是有点精神病的,后来局长也给我说确实这个人脑子有点问题,之所依据这个例子是因为很多正常的人和这个有病的原告一样纠缠不休,只是以自己的感受为标准,不管法律的存在。特别是被告里出现相当多这种奇葩,有机会上诉而不上诉却在执行局大闹认为自己有理的,类似这样的人可谓屡见不鲜。这种人属于单纯的法律素质极其低下而且自身基本素质也很低的一类,对付这种人除了说理之外,还不得不和他针锋相对,不能用软的,不然他们会以为自己很占理。

  第二种人:不理解法院为什么判他输掉官司而消极不愿意执行的。这种人相对来说比较好办,只要和他讲清楚法律规定就好,典型例子就是一位叫李某某的老人家,老人和眉善目,脾气也好,因为和别人合伙亏本被坑了钱而败诉,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成为双重受害者。经过执行员地耐心开导之后表示会自觉履行判决的赔偿义务。

  第三种人:这种人属于我说的彻底的无赖,而且还是稍微知道点法律的无赖。俗话说“不怕流氓,就怕流氓有文化”,对这种有文化的流氓我们还真就无能为力。这种人会提前把钱通过取出来并转移到他人账户里面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清空逃避执行。工资什么的也就那一点点,根本不够赔偿款,拘留数次也是一样嘴硬不愿说出钱存在什么地方,反正拘留一段时间就会放出来,照样该吃吃该喝喝,而且拘留的这一段时间不上班拿不到工资,更无法赔偿原告。房产你无法变卖因为没有其他住的地方,就算可以有亲戚借住,房子也不一定卖得出去。因为一般这样做的人都是农村人,农村的房子因为地理位置偏僻环境差本来就很少有人买,再加上构造破烂基本就没有了卖出去的可能性。所以这种情况下就相当于被告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与义务,原告得不到救济。

  本人主要的想法都集中在如何处理上述第三种人的行为上。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种人,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处罚力度太轻,处罚方式太单一。如果加重拒不履行裁判义务所受到的惩罚,比如延长拘留期限甚至在刑法典中专门增加一个“拒不履行裁判罪”,刑期为三到五年,或者在被告生活的社区、村,工作的单位张贴法院的告示,催促被告履行义务,其中详细地写明缘由,让被告无立足之地,承受心理压力,这样无赖的情况或许会少很多。

  除此之外,还有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基层民众法律素质的疑惑以及怎样让法律与农村实际相结合以发挥应有的解决问题的疑惑。苏xx教授有一本叫“送法下乡”的书,可能大概讲的就是基层法律宣传与提高的事情,可惜的是自己没有买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买,可能只是单纯的忘了,记性不好啊。希望有一天看完之后可以解开这个疑惑,或者为解开提供一种思路。至于怎样让法律与农村实际结合,或者直接点怎样在农村寻找一种比简单适用法律更好地解决问题方法,本人目前还没有成系统的答案,只是零零碎碎的有些想法,还望哪位高人指点一二。

  总之,在执行局的一个月让我感觉自己没有虚度时间,不管是看书也好,整理卷宗也好,处理执行事务也好,都了解到以前没有接触过的东西,这种新鲜感让我很高兴,也希望自己在以后的学习中,不管怎样都可以保持这种新鲜感和这种好奇心吧。


2、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20*年的上半年中,*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规划任务,狠抓各项普法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辖区各类普法对象的法律水平较同期有了较大的提高。

  一、服务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成立“新农村建设法律志愿服务团”,服务团定期下到辖区各村、镇,通过各种方法,为农民群众送去他们最关心的法规、政策,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在北杜镇南朱刘村,服务团就开展了各项活动,向群众展示法制教育图板,向群众发放以《村委会组织法》、《婚姻法》、《继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图书共计120余册,散发各类宣传单3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2次,并现场调解纠纷1起。通过法律志愿服务团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切实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通过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使广大领导干部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上半年,我们聘请西藏民族学院法学教授,举办了全区科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行政执法人员是法律法规的直接实施者,他们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执法水平和执法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其依法行使公共权利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法律公正实施。上半年,我们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区共5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下一步我们还将筹备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以此掀起一个全区学法用法新的高潮。

  三、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水平,维护其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我们普法的重点对象。首先,切实抓好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做到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障、并形成制度,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其次,我们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报告宣讲团,调集公、检、法、司具有专业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法制报告团成员,定期在全区各学校做法制报告,并且在辖区各学校都聘请了法制辅导员,由法制辅导员不定期的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活动,现全区已有法制辅导员124名。上半年,我们已举办校园法制报告会6起,法制主题班会10起,发放青少年普法读物1200余册,受教育学生共达3200余人次。我们还以“148”热线为载体,开通了未成年人援助热线,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如有法律上的疑难或其本身受到了侵害,都可以通过“148”热线电话向我们咨询、求助,我们在热线旁将有专人为未成年人解答并提供帮助。上半年,共接受咨询31次,

  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加大有关维护老年人、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普及,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及妇女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和妇女都是社会的弱者,维护好他们的权益是我们普法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在法律进基层活动中都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做为我们一个重点内容进行普及。我们经常与社区干部、村干部进行联系,对有出现侵害老年人、妇女权益的行为,立刻安排专人进行点对点、人对人的宣教。今年上半年的“三八”妇女节,我们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印制了维护妇女权益的宣传手册,在主要街道设点宣传,向群众讲解妇女应当享有的各项权益,消除人们的重男轻女思想。

  五、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律服务与法制宣传的力度。

  社区是我们普法战线上的一块主阵地,我们始终都将此项工作做为我们的重中之重。我们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法律进社区服务队。服务队会同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定期下到社区,为群众提供宣传、咨询等各种法律服务。上半年,我们深入到辖区凤凰家园与八厂社区,在社区开展了普法“五个一”工程,即向群众发一份普法传单,送一本法律书籍,举行一次法制图板展览,做一次法律咨询,讲一堂法制讲座,并在开展“五个一”工程的同时,在司法所的配合下宣传教育入户,有重点到人,力求在普法过程中用法律手段调处化解群众的热难点问题,排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防患于未然。为了建立社区普

  法长效机制,我们积极地与街道、社区联系,并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普法活动站。我们定期为活动站更新普法读物,以便社区群众能够长期地有法可学、有法可用。

  六、参加各类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普及法律知识。

  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声势大、人员多、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群众的关注。通过这些宣传活动,走上街头,真正的贴近群众,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答法律上的疑难,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今年上半年,我们参加了“科技之春”、“综合治理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60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5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收到了理想的社会效果。

  七、创新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工作。

  只有在形式上的不断创新,才能使普法工作持久深入开展。首先,我们在公共场所的显要位置投资修建普法宣传栏。编写群众关注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解答,法律名词解释及典型法制案例,让群众随时随地学到法律,并且阅读后能真正提高个人的法律素质。宣传栏内容每月一期,定期更换。其次,积极开辟网络普法新阵地。我们与信息中心等部门相互协调,克服困难,准备资料,现*普法网站正在建设之中。通过网络全面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知识面和覆盖面。

  *区司法局的普法工作在上半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有一些不足,在普法深度和广度上还需要狠下工夫。下半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普法规划要求,下茬立誓,开展好各项普法宣传教

  育工作,使全区公民的法律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加强,使全区的普法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3、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4、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原来在局办公室工作,今年三月份到矿工路司法所学习锻炼,由原来在机关工作到真真切切地面对老百姓做工作,我经历了一次重大的角色转变,这次转变,让我受益匪浅。回顾三个多月来的基层工作,有领导的支持,同事的帮助,有工作中的挫折也有收获,我学到了丰富的实践知识、工作技巧和做人的道理。下面我把这几个月的工作学习情况简要汇报一下:

  虚心学习,不断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在司机关工作六年,虽说对基层工作有所接触,但面对新的“角色”,我还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特别是刚到司法所时,面对司法所的各项工作,面对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我一度感到手足无措;司法所的业务比局机关的业务要具体的多,怎样才能把工作干好?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说实话,能不能干好工作我心里也没底。

  1、刻苦学习,提高素质。俗话说的好“打铁还须自身硬”,只有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工作方法技巧,处理各种纠纷才会得心应手。平日我注重学习人民调解教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手册以及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积极向卢所长和何军丽同志请教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在她们的无私帮助下,通过儿个月来参与处理邻里纠纷、赡养纠纷、宅基地矛盾等案件,我学到了不少处理基层问题的方法和经验。

  2、学用结合,转变角色。司法所工作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遇到懂法明理的就用运用法律知识做工作,遇到比较难缠的当事人,光靠法律知识还远远不够,这时调解方法和技巧就派上了用场,对待这些当事人,我坚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张登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一句问候暖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心比心,再激动的当事人也会慢慢感化,这时我们再做工作,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看到在我们的努力下,一个个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当事人握手言和,我的心里就充满了骄傲和自豪。

  脚踏实地,滤布扑下身子为群众办实事

  还有一起调解案件对我触动很大。那是6月的一天,司法所走进了一位五十多岁的妇女,没说几句话,泪就先流了下来。经过调查,了解到这位名叫郭七妮的妇女与陈庄村雒挖孩结合,双方均系再婚又都带有一子,因家庭琐事,几年前郭七妮与雄挖孩再次离婚,当时经法院判决给郭七妮厢房五间,雒挖孩主房四间。因郭七妮之子即将转业,居住不便,郭七妮多次找雒挖孩及村上干部要求另划宅基地并由雒挖孩将厢房折价18000元给付郭七妮,无果,无奈之下找到司法所。我们先稳定她的情绪,随后与陈庄村调委会主任雒楼一道来到雒挖孩的家中了解情况,雒挖孩干的是个体运输,工作时间不固定,我们的调解工作必须在中午或晚上休息时间进行,记不清多少次,我们顶着炎炎烈日奔波在雒家和郭家,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天中午一点多我们按约好的时间赶到陈庄村部,思想刚刚有些转变的当事人却情绪激动,原来郭七妮昨天又找他吵闹。看着工作好不容易有点进展又陷入困境,我们都感到了莫大的压力,看着跟我父亲一般年纪的当事人,听着他的心酸往事,我心里也是百感交集,鼻子禁不住一阵阵发酸,正因为这样才更坚定了我们把此事管到底的决心,老百姓太难了。经过近半个月苦口婆心的劝说,此事已暂时平息。在基层说不苦不累那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六月中旬对两劳回归人员集中摸排活动中,矿办部分地段正值拆迁,个别社区已是一片废墟,、难度可想而知。时间紧,任务重,我所同志冒酷暑、顶烈日,克服了种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在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中,我和其他同志一道进社区宣传,耐心解答群众咨询,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积累了经验,经受了锻炼。但正是这种锻炼,正是在这种苦与累中,我才不断地成长,由一名基层工作的门外汉渐渐地成熟起来,下基层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对我今后的工作和学习都将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影响。几个月来,我虽然有一定的进步,但与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基层工作经验不足,对调解方法和技巧掌握的还不够熟练;

  2、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碰到较冷僻的案件不能很好解答;

  3、工作中开拓创新不够;

  下步打算:

  1、努力学习,争取掌握比较全面的法律知识;

  2、熟练掌握调解方法和技巧;

  3、工作中大胆创新。

5、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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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一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xx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20xx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20xx年新创建国家级1个,省级4个。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6、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全县各级调解人员,深入乡村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司法局副局长、政治处主任任副组长,基层股股长、宣教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证处主任季文明任组员。具体负责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调处工作。并明确规定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见成效。

  2、制定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村(居)两委班子换届,调整村(居)委人民调解组织并上报了调解组织名单和十户信息员名单。

  3、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目前,全县共有调委会314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7个,居委调委会11个,村委调委会27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个,交通事故调委会1个。共有调解人员1080名,结合村(居)两委班子换届,调整了158个村、300余人的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扩大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

  4、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怀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我县各司法所举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使全体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为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得推进作用。

  5、矛盾纠纷排查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按照“发现在先、控制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加大对各类有针对性的解决矛盾化解矛盾,着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共排查矛盾纠纷6次,调解矛盾纠纷112件,成功110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3件、邻里纠纷4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件、损害赔偿纠纷19件、村务管理纠纷1件、山林土地纠纷1件、其它纠纷19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没有因调解不及时,调解不当而引发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无重大矛盾纠纷。

  二、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1、基本情况

  我县社区矫正人员在册人数124名,今年以来新接收19名,解除38名。累计接收560名,累计解除436名。对于这些人,我们按照上级要求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了个人档案,成立了帮教小组,使社区矫正人员与社区矫正志愿者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关系,为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日常管理

  (1)建立档案分级管理

  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同时,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背景、不同文化程度、所犯罪的法律性质为他们制作矫正方案,制定不同管理等级,根据其自身情况进行矫正管理。并严格按照矫正规定,要求每周进行电话汇报,每个月进行思想汇报汇报,如有外出,及时请销假。

  (2)定期家访手机定位了解动态

  我们每个月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家访,每个月不定期的进行电话联系,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及思想状况,进行人性化的管理朋友似的个别谈心。为社区矫正人员配备了定位手机,要求24小时开机,随身携带,保证随叫随到。自从开展手机定位工作以来,共配发了定位手机119部。

  (3)法律教育及公益劳动

  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我们每个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法律教育,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以矫正其不良的思想和行为。我们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分类施教、因人施教。

  我们每月不定期的组织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通过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更好地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3、增强队伍素质开拓创新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最新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对17个乡镇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培训。首先对《张家口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新制定的条文做了重点的强调。然后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下发了司法部制定的社区矫正文书格式样本,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统一的文书格式建立档案。对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进行了操作演示,使司法所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掌握了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会议最后,局长佟小鹏对此次培训作出了总结,并针对此次培训中的重点内容向司法所及局里相关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严格按照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按照统一的文书格式建立好工作档案。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无脱管、无漏管。

  4、严格管理恪守职责

  社区矫正工作面对的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既是罪犯,又与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不同,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为了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我们一方面坚持人性化管理,使社区矫正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一方面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5、创新管理积极探索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为此,我们更要加重实践,积极探索新的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效的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1)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作用。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硬件建设,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

  (3)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和联系,如公检法等部门。

  (4)强化监督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矫正工作制度的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确保没有重新犯罪的产生,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的深入开展。

  三、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目前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8人,以来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0人,我们对这些人员做到情况明,底数清,都建立了台帐和档案,落实了帮教组织和措施,并帮助他们落实安置和就业,使他们安心生活,重新回归社会。在重点时期,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控,落实了由司法所、所在单位和街村、家属亲属共同监管措施,明确了责任人,随时掌握其动向,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重新犯罪。

7、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紧紧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大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三)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发展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履行职责能力有了新提升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8、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社区矫正中心新建,各功能室齐全,硬件设施完备,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社区矫正科工作总结

  (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集中点验,1月份,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12个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新春集中点验,确保无一人脱管漏管;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和文书格式,下发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表、心理咨询测验表、社区服刑人员考试题至各司法所,严格要求日常管理;三是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制定《龙泉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进一步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四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建立视频点验系统,延伸至各司法所,不定期对司法所集中教育和个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即时点验,确保有效管控;五是加强手机定位监管,不定期抽点社区服刑人员;六是按照省厅和市局的要求,连接电子政务外网,正式运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陆续录入社区服刑人员数据,逐步实现电子档案和网上办公。七是经局党组同意,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配备制式服装并下发,提高了社区矫正执法严肃性。八是印刷入矫须知、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知识问答等社区矫正读本,并发放至各司法所,全部摆放在醒目位置,加大社区矫正有关知识宣传,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守法、严格执法。

  (二)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规定,积极配合区公安分局完成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收监执行。

  接受法院、监狱的委托,指导针对依法可适用非监禁刑罚人员的审(裁)前社区调查评估。

  (三)与司法行政系统之间的交流学习

  2月初,局分管领导协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前往大邑县、温江区司法局进行交流学习,参观了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听取了两个司法局有关社区矫正的做法,将经验和模式带回我局。2月底,局主要领导带队分管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前往川西监狱、女子监狱参观学习心理咨询室建设,为社区矫正中心心理咨询室建设提供了参考。4月,广元市司法局局长岳大文率辖区6个区县司法局局长以及业务科室负责人一行17人就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法治文化设施建设、专业调委会建设、信息化建设到我局交流学习。5月,广安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广安市委主席吴涛带队广安市司法局局长胡年军一行8人就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到我局交流调研。5月中旬,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蜀成率基层处赴龙泉驿区调研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并就我局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四)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

  20xx年5月初,社区矫正科组织各司法所开展全体社区矫正志愿者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水平,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

  二、20xx年下半年计划

  一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继续坚持各司法所每月一次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和思想汇报制度,进一步开展好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扶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针对元旦、春节和重要维稳时段,提前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维稳管控工作。

  二是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为契机,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更加规范社区矫正,加强矫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是组织开展下半年社区矫正志愿者业务培训会,提升志愿者业务技能,力促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地开展。

  四是配合区检察院开展一年2次的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督促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化。

  五是补发社区矫正制式服装,与局办公室协调,补充采购社区矫正制式服装。

  六是完善社区矫正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局《XX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的要求,更加合理的设置功能用房,充分发挥各功能室作用。